專家解讀丨山東韻道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擁華解讀《濟寧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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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5-03-19
出臺《濟寧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是濟寧全面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規范涉企執法決策部署的自覺行動,是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客觀要求,是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現實需要。濟寧《實施方案》相比國家、省級層面的意見(或者方案)更加突出科學統籌涉企檢查計劃,優化涉企檢查方式,進一步規范全市涉企檢查,有效遏制亂檢查,切實減輕企業負擔。下面,結合《實施方案》淺談幾點認識。
一是依法履職:破解多頭執法難題。明確檢查主體,杜絕“無權檢查”。僅法定機關或授權組織可實施檢查,從源頭杜絕第三方或者臨時人員隨意入企現象,降低企業負擔。計劃統籌管理,提高檢查精準性,科學分配檢查資源。年度檢查計劃需備案并動態調整,避免扎堆檢查,嚴格控制專項檢查,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。
二是減少干擾:助力企業專注經營。檢查頻次“做減法”,明確年度檢查頻次上限,對信用良好的企業納入“無事不擾”名單,減少主動檢查。同時推廣非現場檢查,通過書面審核、數據查詢、遠程監管等方式替代傳統現場檢查,減少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干擾。整合檢查事項,告別“重復迎檢”。推行“綜合查一次”模式,跨部門聯合檢查一次性覆蓋多項內容。比如,餐飲企業一次聯合檢查即可完成食品安全、消防、環保等多領域檢查事項,避免因重復檢查或突擊執法增加隱性成本,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經營的干擾。
三是精準監管:提高行政檢查效率。依托信用分級分類,實行差異化監管。基于企業信用評級實施“風險+信用”動態監管,優質企業享受“少檢查、多服務”,高風險企業靶向強化監管,節省企業管理成本。全程線上管理,減輕企業迎檢負擔。通過“魯執法”平臺實現檢查計劃備案、掃碼入企、數據共享等功能,企業可在線查看檢查記錄,減少材料提交和迎檢人員配置,提升行政檢查效率。
四是服務轉型:實現由執法向賦能轉變。明確檢查標準,提前規避風險。行政執法機關提前公布檢查事項、依據及標準,企業可對照清單自查整改,提前規劃合規工作,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被動處罰,助力企業合規經營。對違規檢查行為公開通報并追責,減少“最后一公里”執行偏差;保障企業合法權益,增強企業對執法行為的可監督性與信任感。
五是權益保障: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。優先采用行政指導、說服教育等非強制手段,對輕微問題采用提醒、指導等柔性方式,為企業留出糾錯空間。優化信用修復機制,幫助企業及時糾錯、恢復信用等級。企業可通過“愛山東”平臺對違規檢查行為實時投訴或評價,形成“企業監督執法”的良性互動機制。出現企業投訴后,相關部門將迅速整改并反饋結果,執法透明度顯著提升,增強企業獲得感和信任度。
我市《實施方案》立足本地營商環境建設實際,相比國家、省級層面的意見(或方案),更加強調科學統籌涉企檢查計劃,通過明確計劃制定、備案、實施各環節的責任主體與操作流程,從源頭上強化涉企檢查的規范化管理;同時進一步優化涉企檢查方式,創新推行聯合檢查、非現場檢查等模式,有效杜絕多次檢查、重復檢查、隨意檢查等突出問題,從制度層面切實減輕企業迎檢負擔,持續提升執法服務質效,助力企業安心經營、穩健發展。
專家信息:山東韻道律師事務所主任? 王擁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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