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農業執法實習報告怎樣寫清執法依據不堆法條?
A
執法依據不是貼法條清單,是講清楚“為什么這條管這事”。比如查獸藥,不單寫《獸藥管理條例》,要點出“當事人無證經營”對應條例第三十四條,“銷售過期產品”對應第四十八條。寫依據時,先甩出違法事實,再翻出那條剛好卡住這個事實的款項目,像鑰匙插進鎖眼那樣嚴絲合縫。堆法條等于沒寫依據。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40.3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每項依據必須綁定一個具體違法表現,40.2%%的用戶傾向選擇1700-2100字,而35.6%%的用戶選擇2101-2500字,25.4%%選擇1400-1699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在報告末尾集中羅列十來條法規名稱,不說明哪條對應哪個違法點,成了法律匯編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新手常犯的誤區
在報告末尾集中羅列十來條法規名稱,不說明哪條對應哪個違法點,成了法律匯編。
適用對象
新晉執法隊員、法制審核崗新人、農業院校實習生、站所負責人、鄉鎮協管員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