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民法典實習報告里法條引用總被說太死板?
A
法條不是供在那兒的牌位,是你手上磨出包的工具。寫的時候先想清楚這句條文是堵漏洞還是搭橋,堵就寫它卡住誰了,搭就寫它連上哪段事實。別一上來就“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條”,得讓人看出你跟這條打過照面、吵過架、最后服氣了。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0.4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每處引用前加半句你查條文時的真實疑問,50.2%%的用戶傾向選擇1200-1499字,而35.2%%的用戶選擇1500-1799字,15.7%%選擇1000-1199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整段照搬法條原文加粗,后面接一句“由此可見”,像考試默寫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新手常犯的誤區
整段照搬法條原文加粗,后面接一句“由此可見”,像考試默寫。
適用對象
法學院實習生、律所助理、法院書記員、司法局新人、高校法律實踐指導老師

